围绕“四大特征”,成功起诉“涉黑”三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作了明确界别与规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起诉、判决提供了具体指导。
综观这三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有一条主线贯穿,就是都具有典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大特征”。而且,这三个“组织”不仅仅通过聚众赌博、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经济利益,还通过开办公司、企业等方式“以商养黑”、“以黑护商”,最终得以盘踞起一定经济实力,把“组织”坐大成势,称霸一方,其经济特征又特别明显。
江苏检察机关在办理这三起涉黑案时,就是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大特征”,调查事实,搜集、审查证据,进行深入的法理探索,作了充分准备,从而保证成功起诉,将之绳之以法。
2009年10月27日,南通“徐哥帮”案件开庭时,15名犯罪嫌疑人几乎全部当庭翻供。20多名辩护律师众口一词,“徐建明等人不是‘黑社会’,他们涉案组织松散,紧密程度不高,无保护伞,也没有从事固定的违法活动为组织提供经济来源……”
南通市港闸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张军牢牢抓住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特征,逐条列举,以充分的事实证据和精准的法律逻辑,将一伙被告,锁定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张军指出,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固定,组织结构稳定,并有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
“徐哥帮”案件中,该组织在多次犯罪行动中,一旦组织者徐建明召唤,骨干成员即带人及时到场,并且分工明确,组织结构严密。徐建明是组织者和钱财提供者,刘光明是其坚决的执行骨干,徐海朋等人则紧随其后,充当马仔。而且,他们在开发区、通州等地聚众赌博、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长期霸占上海路夜市啤酒市场,随意侵犯他人财产权,都是为了攫取利益用于组织活动。
法院最终认同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
在第二起案件中,闻国平等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审查起诉工作,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碰到了难题。
闻国平以开办公司、企业等方式“以商养黑”、“以黑护商”。因此,他矢口否认自己是“黑老大”,叫嚣自己是正当商人,正当经营,手下犯罪于己无关。
检察官把握住了“经济特征”的本质——黑社会性质组织无论其财产是通过非法手段聚敛,还是通过合法的方式获取,都将其中部分或全部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维系犯罪组织的生存与发展。
而“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维系犯罪组织的生存、发展”,则是指提供作案经费,为组织成员及其家属提供工资、奖励、生活费用等等。
由此,检察机关抓住了取证的重点,根据闻国平等人一方面为垄断高资境内运输业务、码头经营及建材生意,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一方面又利用这些不义之财,网罗“两劳”释放人员数十名,为他们提供生活保障的犯罪事实,重点取证,梳理证据,在庭上展开了有力的指控。
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成功起诉田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则是通过对“行为特征”与“危害特征”的把握。
暴力性、胁迫性和有组织性是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方式的主要特征。而且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从而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也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区别于一般犯罪集团的关键所在。
检察官紧扣立法本意,对“一定区域”、“一定行业”形成了正确的判断与理解。
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控制和影响的对象并不是区域本身,而是在一定区域中生活的人,以及该区域内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黑社会性质组织所控制和影响的行业,既包括合法行业,也包括黄、赌、毒等非法行业。
因此,田原依靠“组织”暴力,垄断赌档也是一种非法控制,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具有严重的危害性。
关节点被突破,田原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就此全军覆没。
江苏检察机关凭着对事实、证据的充分占有,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准确分析、把握、界定,对法律理论的融汇贯通,对这三起涉黑案件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成功起诉。
最近,三案判决分别下达,法院完全认定了检察院起诉之罪名与事实。法槌落定,成为《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的鲜活注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定罪量刑提供了成功判例。 ■(责编梵家)
综观这三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有一条主线贯穿,就是都具有典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大特征”。而且,这三个“组织”不仅仅通过聚众赌博、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经济利益,还通过开办公司、企业等方式“以商养黑”、“以黑护商”,最终得以盘踞起一定经济实力,把“组织”坐大成势,称霸一方,其经济特征又特别明显。江苏检察机关在办理这三起涉黑案时,就是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大特征”,调查事实,搜集、审查证据,进行深入的法理探索,作了充分准备,从而保证成功起诉,将之绳之以法。名犯罪嫌疑人几乎全部当庭翻供。多名辩护律师众口一词,“徐建明等人不是‘黑社会’,他们涉案组织松散,紧密程度不高,无保护伞,也没有从事固定的违法活动为组织提供经济来源……”南通市港闸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张军牢牢抓住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特征,逐条列举,以充分的事实证据和精准的法律逻辑,将一伙被告,锁定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张军指出,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固定,组织结构稳定,并有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徐哥帮”案件中,该组织在多次犯罪行动中,一旦组织者徐建明召唤,骨干成员即带人及时到场,并且分工明确,组织结构严密。徐建明是组织者和钱财提供者,刘光明是其坚决的执行骨干,徐海朋等人则紧随其后,充当马仔。而且,他们在开发区、通州等地聚众赌博、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长期霸占上海路夜市啤酒市场,随意侵犯他人财产权,都是为了攫取利益用于组织活动。法院最终认同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在第二起案件中,闻国平等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审查起诉工作,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碰到了难题。闻国平以开办公司、企业等方式“以商养黑”、“以黑护商”。因此,他矢口否认自己是“黑老大”,叫嚣自己是正当商人,正当经营,手下犯罪于己无关。检察官把握住了“经济特征”的本质——黑社会性质组织无论其财产是通过非法手段聚敛还是通过合法的方式获取都将其中部分或全部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维系犯罪组织的生存与发展。而“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维系犯罪组织的生存、发展”则是指提供作案经费为组织成员及其家属提供工资、奖励、生活费用等等。由此,检察机关抓住了取证的重点,根据闻国平等人一方面为垄断高资境内运输业务、码头经营及建材生意,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一方面又利用这些不义之财,网罗“两劳”释放人员数十名,为他们提供生活保障的犯罪事实,重点取证,梳理证据,在庭上展开了有力的指控。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成功起诉田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则是通过对“行为特征”与“危害特征”的把握。暴力性、胁迫性和有组织性是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方式的主要特征。而且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从而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也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区别于一般犯罪集团的关键所在。检察官紧扣立法本意,对“一定区域”、“一定行业”形成了正确的判断与理解。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控制和影响的对象并不是区域本身而是在一定区域中生活的人以及该区域内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黑社会性质组织所控制和影响的行业既包括合法行业也包括黄、赌、毒等非法行业。因此,田原依靠“组织”暴力,垄断赌档也是一种非法控制,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关节点被突破,田原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就此全军覆没。江苏检察机关凭着对事实、证据的充分占有,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准确分析、把握、界定,对法律理论的融汇贯通,对这三起涉黑案件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成功起诉。最近,三案判决分别下达,法院完全认定了检察院起诉之罪名与事实。法槌落定,成为《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的鲜活注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定罪量刑提供了成功判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