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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轮奸被轻判案 |
发布时间:2011-9-16 访问人数:2264 |
2007年3月张某伙同他人组织妇女到他所开的浴室卖淫,并付给他人好处费。期间魏某不愿卖淫遭张某毒打,并指使他人轮奸。期间张某组织了多人卖淫。经律师辩护,张某的强迫卖淫罪,强奸罪均不成立。一审法院判其有期徒刑十三年。一审不服后上诉,张某有立功情节,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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