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宝书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律师简介 刑事新闻 罪名详解 成功案例 热点刑事案件点评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南京长途汽车东站打黑第一案
   最高人民法院院督办江苏打黑第一案
   南京市十大发票违法案件
   2006年南京市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黄某某等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
全国统一业务咨询电话 
如果你对我们的服务感兴趣
请拨打咨询热线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堂子街24号402室
邮箱:xubaoshu1898@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成功案例 >> 苏某盗窃被减轻处罚案

苏某盗窃被减轻处罚案

发布时间:2012-2-1   访问人数:2169
       2011年2月,胡某接到他人程某电话,称有一批化工原料醋酸乙烯酯出售。苏某遂准备了一个小船伙同顾某,张某深夜2点到长江江面接货。后程某即将管子递给苏某,将停在长江江面上的化工原料放到小船上,共窃得化工原料价值18万余元。经律师辩护,下关区人民法院认定苏某为从犯,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苏某对结果满意,服判,未上诉。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堂子街24号402室  电话:13951789334(徐宝书)   E_mail:xubaoshu1898@163.com                    
Copyright(c)2021  苏ICP备11034933号-1   刑事律师网    版本所有   网页设计南京逗点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