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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贩卖,运输冰毒18公斤被判死缓案

发布时间:2012-11-30   访问人数:2745
      2011年9月,李某某(本律师辩护)与张某商定将冰毒2.5公斤溶解于水中从广东运至马鞍山后运至南京,后李某某将溶解的毒品加热结晶。后警方查获四瓶透明液体,共重18公斤,皆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2012年9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某死刑。李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李某某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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