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6月份,被告人卞某通过广东下家购买毒品****1482克。一审盐城中级法院判处卞某死刑。二审卞某上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律师辩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盐城中级法院改判其死刑,缓刑二年执行。